人民网长春3月16日电 (记者孔祥武)吉林省日前发布公告,2009年将选聘465名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到村任职。今年,吉林将在2008届、2009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吉林籍毕业生中选聘人员到村任职。
据了解,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将参加吉林省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按选调生对待。选聘上的毕业生将在村里工作两年,聘用期满后,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编制出现空缺时,将被择优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当年未被录用(聘用)的,可继续留村任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